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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银行函证及回函相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相关规定,现将我行办理银行函证及回函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部门
  我行各网点均受理贵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贵司在本行相关业务信息的函证业务。我行各网点的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请关注我行微信公众号“利丰村镇银行”,通过金融服务菜单查询或拨打我行客服电话400-655-5755咨询。
  二、受理函证方式
  邮寄银行询证函、现场跟函。电子函证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三、跟函所需资料
  对于贵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采用跟函方式的,需携带询证函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四、回函用章
  我行各网点回函用章为柜面业务公章。
  五、回函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
  我行函证业务的办理均免收其手续费。
  六、投诉方式
  拨打我行办公电话0994-7229808进行投诉。
 
奇台利丰村镇银行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