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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人员贷款
一般最长不超过3年,信用贷款不超过1年;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使用对象:“公职人员信贷产品”业务贷款对象为以稳定的薪资收入为还款来源的个人优质客户,主要包括:
辖区内工作年限必须在一年以上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在编公职人员
借人需同时符合以下贷款条件: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贷款行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
借款人及配偶符合《个贷管理办法》规定的信用记录条件。
收入稳定,具备按期偿还信用的能力。
贷款用途合理、明确。
借款人提交以下资料:
申请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贷款用途证明或申明
担保资料:
以自然人保证担保以及以信用担保机构、市场方保证担保的,按照我行要求提供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
以房地产抵押担保的,提供权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以第三方自然人权利凭证质押的,还需提供出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同意质押的证明材料。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