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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银行函证及回函相关事项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及《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相关规定,现将我行办理银行函证及回函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部门
  我行总行财务管理部集中统一处理贵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就贵司在本行相关业务信息的函证业务,邮寄或现场跟函地址:新疆昌吉州奇台县6-1-215栋(奇台利丰村镇银行),如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994-7229812。
  二、受理函证方式
  邮寄银行询证函、现场跟函以及数字函证。
  三、跟函所需资料
  对于贵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采用跟函方式的,需携带询证函及经办人身份证件。
  四、回函用章
  我行回函用章为受理部门的业务公章。
  五、回函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
  我行函证业务的办理均免收其手续费。
  六、投诉方式
  拨打我行办公电话0994-7229808进行投诉。
 
奇台利丰村镇银行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