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重大关联交易情况的披露报告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号)文件要求,现将奇台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关联人张*萍,身份证号码为652325********2020,职业为农民,主要经营农业种植,为我行营业部主任助理的母亲,属于我行关联方。经我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执行董事审批通过向关联方张*萍吸收七天通知存款350万元,存款期限为七天,到期日为2024年9月16日,交易利率为1.55%,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4.96%;同意向关联方张*萍吸收定期存款50万元,存款期限为三年,到期日为2027年9月11日,交易利率为2.9%,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0.71%;同意向关联方张*萍吸收定期存款35万元,存款期限为五年,到期日为2029年9月11日,交易利率为3.0%,占我行上季度资本净额的0.5%,以上交易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我行与关联方张*萍的存款交易为重大关联交易。
特此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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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10日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