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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披露报告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1号)文件要求,现将奇台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行”)重大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借款人李兵,职业为农民,主要经营农业种植,为我行信贷人员的父亲,属于我行关联方。经我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审议、执行董事审批同意后,向李兵发放贷款240万元,年利率8.35%,期限12个月,借款用途为归还借款合同编号为2023西地借字第0357号的贷款,担保人为刘怀明、张建新、冯延婷,实行按季结息,到期还本。我行于2024年12月20日与李兵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本次交易占我行资本净额的4.29%,为重大关联交易。    
特此披露!

奇台利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2月25日